公司布置“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”工作
发布时间:2007/1/11 财务审计部 供稿
根据国家税务局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要求,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,于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纳税申报,公司所有员工应按照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申报,如有问题,可到公司财务审计部进行咨询。
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见以下链接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480462/n480498/n575817/385471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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