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[关于举办国资系统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的通知]
发布时间:2007/8/14 办公室 供稿
国资系统各企事业单位:
2007年是奥运筹备工作的决战之年,随着奥运会的日益临近,首都市民参与体育、喜迎奥运的热情日益高涨。时值奥运会倒计时365天之际,为进一步动员我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,共同培育“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”的良好社会风尚,在国资系统掀起“迎奥运、强身体、促和谐”的高潮,国资委决定举办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。希望各单位能够围绕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-我参与、我奉献、我快乐”活动,以此次羽毛球赛为载体,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,大力营造全民健身迎奥运的良好氛围,并以此契机丰富、充实企业文化,增强、牢固企业凝聚力,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精神动力。
请各单位认真阅读《国资系统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规程》,按要求于
联系人: 胡便琴付建华 王艳华
联系电话:64221346
附件:1.国资系统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规程
2.国资系统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决赛阶段报名表
东城区国资委
附1:
国资系统迎奥运“东方置地杯”羽毛球赛规程
一、 主办单位:东城区国资委
二、承办单位:北京东方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三、比赛时间(分两个阶段)
(一)预赛:
(二)决赛:
四、比赛地点
(一)预赛阶段由各单位自定(报国资委党群科备案)
(二)决赛阶段:171中学羽毛球馆
五、赛程设置及比赛类别
(一)比赛设男单、女单、男双、女双、混双五个组别
(二)预赛为单项选拔赛
(三)决赛分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淘汰赛;第二阶段视比赛情况酌定
六、参赛范围
国资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国资委机关干部。
七、 比赛办法
(一)预赛阶段规则由各单位自定。
(二)各单位根据预赛的成绩,组队参加决赛。其中双打比赛每队每个组别只能选派一对选手参赛,单打比赛每队每组别至多可选派两名选手参赛。
(三)决赛阶段细则:
1.采用每局11分制(每球得分),三局两胜。
2.各项比赛均取前三名。计分方法为:第一名10分;第二名6分;第三名4分;其他进入决赛第二阶段比赛的各得2分;其他参赛选手(对)各得1分。
3.团体赛产生办法:根据各队单项比赛得分累计得出团体总分,得分列前三名的代表队获优胜奖,其他参赛队获优秀奖。
八、奖励办法
(一)预赛获胜选手由各单位自行奖励。
(二)决赛获优胜奖的参赛队和各项比赛前三名选手由国资委进行奖励。
九、参赛资格
(一)各单位只能选派本单位职工参赛。
(二)每名选手至多只能参加两项比赛
(三)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。(退役5年除外)
(四)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,取消比赛资格
十、报名办法
预赛在各单位内部报名
决赛由单位组队,到国资委报名。
十一、比赛裁判
预赛裁判由单位内部选派或外请
决赛由国资委选派或外请。
十二、其他
(一)定于
(二)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(三)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国资委党群科
东城区国资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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